政見18. 即速廢除總統候選人須繳1600萬元保證金,方准為正式登記的總統候選人的富人條款之公開違反憲法平等參政權的選舉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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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攻府長期以來沒有正當性,是什麼理由?台灣政府的民意調查度長期以來都呈現低落的現象,又是什麼理由?只因為寡頭的富人財團才能被推舉為台灣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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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45條所提及的總統被選舉資格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40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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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得以參選總統,當候選人的勞工與薪水階級的員工,皆有其資格參與,但現行的台灣總統選舉辦法竟然公然列出必須先提出1600萬的選舉保證金,方能正式成為總統候選人的限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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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台灣總統選舉,很明顯地只准財團資本家或其所囑意的財團代表,方有機會登記台灣的統治階級總統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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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行台灣的總統選舉辦法下,勞工與薪水階級的員工必將永遠地成為二等國民的被統治者的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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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台灣的政府無論是2016(105)國民黨洪秀柱女士執政或民進黨蔡英文女士執政,都永遠是沒有正當性的,雖然表面看來都是民主投票選舉產生的,但卻是呈現出民意支持度的低落,原因是富人階級財團主宰的政府,是少數人統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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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典型之一,也是台灣政治制度參考的主要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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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候選人登記制度,要付出的條件非常低的。各黨不要求保證金,而是由各州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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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路易斯安那州為例,黨內登記總統候選人,只要繳保證金750美元即可,或者提出5000個連署證明。而有些州亦只要求連署即可,而不用繳保證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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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台灣,總統候選人須繳1600萬元保證金。試問:一般人怎麼可能任意拿出1600萬元?既然拿得出1600萬元,想必這人不是身家數千萬的富豪,不然就是財團贊助撐腰的人物,那此一總統候選人的立場還會為勞工與薪水階級的員工的利益做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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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總統候選人須繳1600萬元保證金,這項高門檻必須馬上廢除,不廢除的話,就等於將總統大選定義為只有台灣的富人階級才能參與的政治遊戲。所謂台灣的民主政治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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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一選舉,國民黨大敗的原因,便是台灣社會財富分配嚴重不均,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裏,階級與世代都缺乏公平正義,導致「新四不一沒有不婚不育不養不活年輕人沒有前景」,就成為執政黨的統治下台灣社會的局面。如果執政黨仍堅持富人才能選總統,繼續富人當政的思維,2016(105)總統與立委大選必將為台灣2300選民所唾棄,亦可卜矣。平民不准選總統,富人才可以任總統,台灣是民主的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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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民需要什麼樣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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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的事實是全球號稱的「民主」開票,候選人和政黨都需要募集大量資金投入選戰,而大部資金來源又是財團資本家之捐獻。就已註定當選後的施政方向,將被台灣的財團資本家所左右所綁架。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經費達39億美金,目前美國民主黨希拉蕊預計募集25億美元參選,參選美國的總統。目前台灣競選總統經費也超過台幣12億元,在這種選舉體制下產生的總統,當選後會推出照顧台灣的工人農民及薪水階級員工的政策和辦法嗎?當然不會。這種總統蔡英文和洪秀柱女士只會照顧維護財團資本家的利益的。至於勞工、農民環境、社區等利益,社會公平正義必然會被犧牲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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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白色恐怖(1949-1987)時期,數以萬計被殘害的政治犯的處置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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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參選人就職日即下令行政院長督促法務部長即速就白色恐怖時期(1949-1987),當時任期於軍法、司法、情治、特務機構單位之軍公教人員。全部皆移送地檢處偵查,有否觸犯刑法之有關犯罪之真實狀況全面偵查到底。平反台灣白色恐怖受害者政治犯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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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白色恐怖時期(1949-1987)凡軍公、軍法、司法、情治特務人員有否觸犯刑法124條「枉法裁判罪」、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刑法第126條「凌虐人犯虐待罪」、刑法第127條「違法行刑罰」、刑法第128條「越權受理罪」。如有觸犯以上罰刑者,均應詳細偵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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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刑法上的追訴期己過了,但仍應巨細調查,到底這是對白色恐怖受害政治犯平反的第一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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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政治犯既經法院予以公開審判判決,確定軍公教人員有加害政治犯之犯罪事實,則受害政治犯自可受「刑事補償法」之保障,請求國家補償暨國家賠償法第13條「有審判職務公務員侵害人民權利」者,當然可依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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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白色恐怖時期結束到今日已逾28年之久,但歷經國民黨李登輝先生到民進黨陳水扁先生,以迄今日國民黨的馬英九先生都未曾給予數以萬計被殘害的政治犯給予平反,給予賠償懲凶。好像是歷經28年之久的殘害台灣人民的血淚遍地,家破人亡,悲慘的歷史,不曾發生過的。這是全世界200多個國家社會地區,唯一的最殘酷的冷血的攻治,沒有血沒有眼淚的凶殘的政府,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社會要真正的平靜無事求之不可而得的主因,有惡疾在身的一 個社會,已逾28年膿瘍,一味逃避,台灣社會會有明天,會有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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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二次大戰前,德國政府在納粹統治下殺害猶太人數百萬的歷史紀錄,德國政府面對殘酷的歷史並沒有逃避,而是正面地迎向面對殘酷的歷史的悲劇。在德國漢椎市政廳有第二次世界史的展覽館,德國政府毫不掩飾自身在當年犯下的錯誤,將珍貴的歷史資料,坦誠公開給年青世代覽閱。每一幀照片背後的故事與未來的啟示,讓下一代的德國年青人可以更誠實、更勇敢,真正地反省錯誤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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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德國的前聯邦總理維利布蘭德(Willy Brandt)於1970年12月7日訪問波蘭時,冒著風雪走訪位於華沙的猶太人受難紀念碑前突然雙膝下跪在碑前垂首默哀,亦因為他勇於面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政府為歐洲地區人民所帶來的痛苦與罪惡,勇於向歷史負責的精神與器度,廣為他人所鑒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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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如今已是歐盟中的第一強國,當有其道理在的國家會強盛,當然有其原因。勇於面對歷史的悲劇,絕不逃避是最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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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台灣政府在面對著二二八事件以及白色恐怖事件的政治犯被殘害的狀況時,國民黨的馬英九先生竟然說「戰後德國的執政黨跟納粹沒有關係,所以可以徹底檢討。但台灣不同,現在仍是國民黨執政,需要更多勇氣」,又說「我的態度明確,不會避諱,有錯就承認」,又說「每年都會道歉,每年都會認錯?」前述引述來自2011年12月29日聯合報A2版。亦因此,白色恐怖時期結束到今日已逾28年之久,數以萬計的政治犯就永遠在冤案錯案假案的瀰漫台灣社會下,永無終止的承擔。平反賠償懲凶永不可得,台灣人民只有自求多福。公平正義的追求只是馬英九先生的口中說說而已。無怪乎,台北市長柯文哲先生在二二八今年紀念儀式中公開拒絕了馬英九先生的和平握手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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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白色恐怖時期,數以萬計被殘害的政治犯,包括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洪秀柱女士的父親在內的政治犯將會給予平反,給予賠償懲凶,國民黨洪秀柱女士敢於面對,不逃避嗎?迄今未見她有所表示,有所表態,有所反應,不是嗎?叫人難以寄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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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的成員當過行政院長的游錫堃、張俊雄、謝長廷、蘇貞昌……諸要員皆曾在調查局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國安局諸軍法、司法、情治、特務單位,任過諮詢線民顧問有薪酬可得的幫手。如果不是情治、特務的幫手,在白色恐怖時期民進黨上述諸要人何以都未曾發生為政治受害者的下場,被判刑、被送進牢裏的被政治迫害的事象發生呢?亦因此,民進黨對於白色恐怖時期(1949-1987)受殘害的政治犯的平反,賠償懲凶亦始終不動如此與國民黨並無兩樣,雖然在口中一直叫嚷著「轉型正義」,但也一直是叫叫而已,因為一旦轉型正義成真,民進黨諸大官要員豈不個個皆成為白色恐怖時期的殺手、幫凶、共犯,那政治犯的轉型正義怎能成真呢?民進黨蔡英文女士必不願去推展,政治犯白色恐怖時期平反、賠償、懲凶的工作的。這是可以預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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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法第九條修正草案」在立法院立即修正通過,不容推遲,此一法案通過則「可以讓戒嚴時期(即白色恐怖時代)遭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者(即所謂的叛亂犯),可藉司法程序提出上訴或抗告」,讓台灣的轉型正義成為事實。「前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女士的綠黨代表陳招政先生及其他認同轉型正義社」的名政黨,協力推動早日定案。每個月可領取13,500元,其預算來源台灣每年國防預算所編的3000億元中予以削減2/3,即有2000億元的資金可移轉至老農津貼中的。